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宿舍挂牌制度
发布时间: 2013-10-20   浏览次数: 527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宿舍挂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学院寝室管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寝室氛围,经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研究,报学院学生党总支批准,特制订并实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宿舍挂牌制度。

一 、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中国共产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展示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良好形象,为和谐校园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同时,通过此挂牌制度,提高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意识,增强其党性,使其更好地向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靠拢。

二 、挂牌对象

挂牌对象为我院全体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具体要求

1、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应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2、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应加强自身的理论知识,引导寝室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3、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寝室中树立良好个人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主动与室友交流,以寝室为单位开展学习、学术科研方面的活动,进而形成良好的寝室学习氛围;

4、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配合寝室长的工作,督促其他室友搞好寝室内务卫生;

5、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与党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6、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成员应自觉维护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寝室挂牌制度。

四、检查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督导部为主,社区党小组、团支部书记配合检查。

五、奖惩办法

1、有违纪现象的,视具体情节进行相应的惩处(具体要求见附件)。

2、每月汇总一次分数,对表现差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

3、对于一学期表现良好的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适当的奖励,颁发奖状或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经管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

一、宿舍纪律:

1、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严禁晚归以及夜不归宿。

2、学会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应按时作息,禁止晚起。

3、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严禁扰乱他人休息。

4、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或参与赌博,不得发表与党和国家以及校院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

二、宿舍内务

1、被子整洁,叠成“豆腐块”状,上下一致,有棱有角,表面整洁。统一放置在靠阳台的一面(161920号楼放在床铺外侧)。枕头放在被子内侧。铺面平整,床单要把褥子盖严,不能露在外边。床上只可放被子和枕头。

2、书架上书籍摆放整齐,其他物品摆放简洁、美观,桌面上干净无杂物,椅子置于写字台下。脸盆置于盆架上,盆架上不得晾袜子及其他物品。

3、洗涮架上用品摆放整齐,合理美观(161920号楼洗刷用品统一放脸盆里,并将脸盆放在阳台架子上)。鞋子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具体评分:

1、检查分数实行月算制,一月情况汇总一次,满分为100分,纪律、内务各占50%,采用满分扣除制。违纪一次扣5分,如有严重违纪加倍扣分。

2、卫生检查扣分:以上宿舍条例凡违反者一次一项扣1分,如果出现不叠被的现象扣5分。

3、对于每月评分中较低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或者其他形式的警示,以督促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