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13-10-20   浏览次数: 203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学生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从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考核原则与方法

考核根据民主公开原则,采用记实性考核与评价性考核相结合、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在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主要针对思想汇报、纪律考勤及宿舍卫生、学业成绩、作用发挥、群众基础、所获奖励六个方面,实行百分制。

2、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考核结果汇总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两个周。

考核项目具体如下:

(一)思想汇报(总分20分)

1、每个月交1篇思想汇报,内容可以是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也可是个人近期的思想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必须为手写,采用山东农业大学方格信纸。由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根据思想汇报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打分,每篇最高5分。

(二)纪律考勤及宿舍卫生(总分30分)

1、会议、集体学习、支部活动考勤,全到者得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两次扣3分,三次以上得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扣4分,三次及以上得0分。

2、宿舍考勤,全勤10分。一次晚归减2分,一次夜不归宿5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3、宿舍卫生,根据学生会生活卫生部个人扣分情况按比例折算进行减分,所在宿舍被评为三星级宿舍或者文明宿舍分别加一分,上线10分。

(三)学习成绩(总分20分)

1、荣获一等奖学金20分。   

2、荣获二等奖学金15分。

3、荣获三等奖学金10分。

4、各科成绩及格5分。

5、有不及格科目0分。

(四)作用发挥(总分10分)

1、非常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并创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10分。

2、比较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比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5分。

3、对于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不关心,也不能按时完成工作,0分。

(五)群众基础(总分10分)

由班内同学进行民意测评:

1、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100% 10分。  

2、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100%(不含100%),8分。 

3、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80% (不含80%),6分。  

4、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低于60%0分。

(六)所获奖励(总分10分)

1、荣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10 

2、荣获市级奖励,8  

3、荣获校级奖励,6  

4、荣获系级奖励,4

(注:对荣获多项奖励者不重复加分,以级别最高的的奖励为评分标准)

四、结果汇报

按照最后评分高低,对学生党员实行奖惩制度,并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参考依据,奖励优秀学生党员,对表现较差的学生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经管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