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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80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2028


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7号)要求,决定举办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全省大赛,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实现学院、学生类型全覆盖。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学生“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贡献山农力量。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主办,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五、参赛对象与项目要求

(一)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创业校友(含研究生)均可参与报名。

(二)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根据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三)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金奖,但未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发放奖金。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六、参赛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

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同时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其中,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参加师生共创组(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其中,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七、比赛赛制及项目数量

(一)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根据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入校级赛。校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校级赛建立评审项目复议机制,对校级赛决赛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院,可以向大赛纪律和监督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要求各学院在校生参赛率不低于20%。晋级校赛的名额,以71524时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显示通过审核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1/20的数量进行分配,同时综合考虑各学院的赛事组织、上届大赛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715日—815日期间,各学院还可继续发动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申报数量较多的学院将有机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推荐校赛奖励名额:上届大赛国赛和省赛获奖学院可获得相应推荐校赛奖励名额。获国赛银奖增加2个名额、获省赛金奖增加1个名额(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获校赛优秀组织奖增加1个名额。

(四)严禁虚报或乱报项目,如有发现将缩减推荐校赛名额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076日前)

参赛团队于20207624:00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通过“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指导报名参赛。

(二)院级初赛(2020712日前)

各学院要研究制订院级初赛实施方案(含赛事安排、宣传动员、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等),结合疫情形势,自行确定院级赛比赛时间、比赛流程、遴选方式,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院级初赛,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712日前将院赛实施方案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auhlw2020@163.com

(三)校级赛项目推荐(2020715日前)

学院根据大赛组委会确定的进入校赛的项目数量,依据学院评审结果,推荐本学院参赛项目参加校赛,学校将对进入校赛的项目开展赛前培训。

(四)校级赛(2020722日)

校级赛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赛道评审,采取线上决赛的形式,采用“1分钟视频+5分钟PPT汇报+5分钟问答”模式。评审专家组围绕评审规则,根据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1分钟视频、现场PPT展示和回答评委提问情况,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奖励设置

(一)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其中,校级一、二、三等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山农大办字〔201819号)进行奖励,以上奖金均以团队形式(含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各团队根据贡献度制定分配办法,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不累计。

(二)根据省赛通知,省教育厅对参加全省、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国赛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国赛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省赛金奖每项奖励5万元。

(三)大赛同时对参赛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对成功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项目计划书等资料,经学校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认定1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获得校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给予学分认定。

(四)获得国赛金奖的学院可直接获评本年度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学院在校生参赛率达20%以上且参赛率或报名项目数量在全校排名前2位的学院、获得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学院可获评优秀组织奖。鼓励学院整合校内外资源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辅导,学校将对进入省赛和国赛的项目将进行深度辅导和全方位支持。

十一、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大赛官网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计划书,进入校赛的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计划书、PPT展示文档及1分钟展示视频,参赛资料参考模板和相关辅导视频可点击链接自行下载学习。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1VS3cKeMmE6rQCgCZGrgg   提取码:h3eo

(一)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相关材料(计划书为必交材料)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材料名称”命名(例如:创意组+制造业+母婴优品+专利/计划书)放入项目文件夹。

(二)项目展示文档

校级赛项目需将PPT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PPT”命名(例如:创意组+制造业+母婴优品PPT),并放入项目文件夹,大小不超过20MB

(三)1分钟展示视频

进入校级赛的项目需要提供1分钟展示视频(未进决赛项目无需提供),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视频.mp4” (例如:创意组+制造业+母婴优品视频.mp4)。

各学院报送校级赛参赛项目的材料时,设一级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例如:经管学院.rar),需包括“校赛项目文件夹”与“XX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赛推荐表”(附件4);设二级文件夹为校赛参赛项目文件夹,需包含“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文档、1分钟展示视频”,以“赛道+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 命名(例如: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制造业+母婴优品)。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量,核查参与校级赛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材料及命名格式,于2020715日前按要求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auhlw2020@163.com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作为展示和宣传学校办学影响力的重要窗口,统筹做好大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挖掘已有创新创业团队和近5年已创业毕业生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培育近几年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为大赛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宣传指导。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以“互联网+”为主题的线上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三)完善服务保障。各学院按参赛要求、进程安排做好学生组织工作。各学院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线上培育,帮助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要力争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对参赛团队的学生结合情况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四)促进成果转化。学院要根据《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促进赛事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机制。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

十三、其他事项

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各学院指定1名辅导员和1名学生联系人于627日前加入“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赛”QQ群,群号为:1016690356

附件1: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2: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4XX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赛推荐表




学工处  校团委  教务处  科技处  研究生处

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

2020624

















附件1

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金奖,但未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发放奖金。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

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根据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按照校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入校级赛。校级赛建立评审项目复议机制,对校级赛决赛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院,可以向大赛纪律和监督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五、赛程安排与评审规则

赛程安排见通知正文,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一)高教主赛道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其中,校级一、二、三等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山农大办字〔201819号)进行奖励,以上奖金均以团队形式(含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各团队根据贡献度制定分配办法,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不累计。

(二)根据省赛通知,省教育厅对参加全省、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国赛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国赛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省赛金奖每项奖励5万元。

(三)大赛同时对参赛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对成功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项目计划书等资料,经学校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认定1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获得校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给予学分认定。

(四)获得国赛金奖的学院可直接获评本年度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学院在校生参赛率达20%以上且参赛率或报名项目数量在全校排名前2位的学院、获得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学院可获评优秀组织奖。鼓励学院整合校内外资源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辅导,学校对进入省赛和国赛的项目将进行深度辅导和全方位支持。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六)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金奖,但未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发放奖金。

(七)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根据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按照校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入校级赛。校级赛建立评审项目复议机制,对校级赛决赛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院,可以向大赛纪律和监督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四、赛程安排与评审规则

赛程安排见通知正文,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五、奖项设置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其中,校级一、二、三等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山农大办字〔201819号)进行奖励,以上奖金均以团队形式(含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各团队根据贡献度制定分配办法,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不累计。

(二)根据省赛通知,省教育厅对参加全省、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国赛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国赛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省赛金奖每项奖励5万元。

(三)大赛同时对参赛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对成功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项目计划书等资料,经学校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认定1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获得校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给予学分认定。

(四)获得国赛金奖的学院可直接获评本年度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学院在校生参赛率达25%以上且参赛率或报名项目数量在全校排名前2位的学院、获得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学院可获评优秀组织奖。鼓励学院整合校内外资源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辅导,学校对进入省赛和国赛的项目将进行深度辅导和全方位支持。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山东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